IT法律领域是非不断,我们专业人士所研究的往往也是媒体和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可以看到一些活生生的案例:人肉搜索、网店新规、网络实名制、微软黑屏… …
当然,这是好事,是这个领域技术发展和应用活跃的标志,公众的关注会促进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但另一方面,作为IT法律领域的一个常年工作者,在这些很热的话题面前,就不得不尽快表明观点了,否则不仅是对社会,就是对自己的工作也都没法交待,虽然有时难免因担心误解而不愿更多地说话。
简单地说,我的观点很明确:针对微软的黑屏事件,版权局出来表态是远远不够的,其实它不仅仅是个版权的问题,还涉及到信息安全和反垄断,我们还希望看到商务部和公安部的态度。甚至可以说,版权问题只是这个问题的表象,其问题的实质是信息安全和反垄断问题!而我们所应有的反应我认为绝对不应是为盗版辩护,盗版就是违法的,就像我们不能说飞机票贵我们就可以偷乘飞机一样,价格高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对付高价或消费者认为是不合理价格的最好办法就是不买,消费者“用脚投票”是唯一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在盗版基础上大谈特谈权益是没有意义的,公众和媒体炒翻了天也不会触动微软的一根神经!因为你没有击中其要害,那么微软的要害是什么?就是垄断!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就微软是否构成垄断拿出一个说法来,因为我们知道,如果垄断成立,那将肯定又是一个天价的罚单!而此次微软黑屏行动提高了其正版用户量,恰恰对我们认定其市场垄断地位十分有利,我们不如将计就计!
也就是说,我认为现在我们公众、媒体就盗版用户的权益大谈特谈,就价格问题大书特书是软弱无力的,是没有意义的,是于法无据的。盗版本身和真正的卖方之间就不存在合同关系,怎么会说微软的行为违反合同法呢?歇歇吧,不要让人家笑话我们不懂法了。还有,有人把微软的这种行为比作别人进了我们家的大门,偷看或动了我们家的东西。对这样的比喻,我是不赞成的。因为计算机软件和互联网的在技术特点上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和开放性,这种自动提示的对话框在这个领域非常普遍,不能不恰当地、煽动性地比喻成别人进了你家。比如我们都有杀毒软件,这个软件也会经常自动弹出对话框,提醒你距离续费还有多长时间,这个对于这个行业和用户都很正常,你不愿看关掉就是了。更何况微软的操作系统需要常常更新和***补丁,这个的自动提示还是非常必要的,真要把它当成“小偷”和“强盗”而禁止了,那问题恐怕就更大了。
当然,我也承认,微软的问题是很多,但它的问题要全面、清晰地看待,不可混为一谈,更不能感情用事。盗版、垄断、不开源、价格歧视、危害信息安全、侵犯个人隐私虽然具有相关性,但在法律上都是作为不同的课题来看的,且忌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不清问题的要害和实质,人云亦云,莫衷一是,让别人即得到了好处,又搞乱了我们的方向!还有,需要强调的是,针对版权等合法权利的技术保护措施不仅是《世界知识产权版权组织》等公约所支持的,也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认可的,对微软适用,对国内软件企业也适用。
身处IT法律领域,兼顾法律、技术和应用,深感其中问题复杂,IT和互联网有着很强的特殊性,尤其是操作系统,在软件中又一定是最特殊的,其问题往往不会是单一的。需要我们清楚地、全面地、客观地、冷静的看待和应对,需要我们在战术上就事论事,在战略上兼顾全局,或者说,版权问题是战术问题,而真正的战略问题是信息安全和反垄断问题。对于消费者,最有力的反馈就是用“脚投票”;对于政府,最好的应对就是在与微软有关的信息安全和反垄断问题上尽快有所作为;而对于媒体,我希望能做更多有益的、正确的引导。


